您现在的位置: 动力学习 >> 学习抄股 >> 每日解盘 >> 正文

2008年4月24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调整为千分之一

CCTV 新闻联播 北京4月23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,调整证券(股票)交易印花税税率,由现行的3‰调整为1‰,即对买卖、继承、赠与所书立的A股、B股股权转让书据,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‰的税率缴纳证券(股票)交易印花税。

下篇: 暂时没有了,欢迎您光临:www.DV188.com | 上篇:



财经·股民学习
财经·视频学股
英语·英语学习
生活·美食百科
动力学园·热门推荐
动力学习